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两轮车”和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头乐”)交通事故,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6月1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两轮车”及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以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老头乐”为重点整治对象,严查“两轮车”超员、加装斗篷、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及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老头乐”非法上道路行驶、“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
01|整治查处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项整治小组,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巡逻检查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02|专项宣传
民警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贸市场等宣传阵地,向广大市民普及两轮车登记上牌、驾驶证申领、通行规则、安全防护、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等交通法规知识,让市民了解如何合法合规地驾驶两轮车,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03|案例警示
案例一
沙县交警在沙县区三优街路段查获一辆轻便摩托车,该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二
永安交警在永安市巴溪大道,查获到一辆电动自行车,该车驾驶人涉嫌违法载人。
案例三
清流交警在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查获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该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且未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