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安排,省消防救援总队会同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自5月下旬至6月中旬,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
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行为:电动自行车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处违规停放充电;将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在自建房、“三合一”场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
23日,夜查行动第一天,全省各级消防会同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共成立1448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5544人次,累计检查小区、自建房、沿街店面等9600余处,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10420辆,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立案处罚单位18家、个人242人次。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售后维修点,检查组查处了私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