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是什么?快乐就是能和小伙伴一起骑车上学,但有些“熊孩子”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路,未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载人……
近日,莆田秀屿交警大队收到热心群众发来的一条视频。视频中,4名少年骑乘在同一辆电动车上,无一人戴头盔,电动车在负重下摇晃前行,4名少年浑然未觉危险,依然谈笑风生。
秀屿交警通过调取路段监控视频锁定涉事车辆,但该车悬挂的不是合法有效车牌,无法获取信息,视频查找手利用“天眼”倒查该车行车轨迹,很快锁定车辆及驾乘人员信息。12月14日,民警上门将4名“熊孩子”和违法车辆一并查获。
经核实,4名少年均为月塘某中学在校学生,未取得相应驾驶证。4人周六相约出去玩,因路途较远不想坐公交车,便趁着大人不注意,拿走车钥匙骑车上路。
民警对4名少年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可能引发的危险后果,让他们认识到无证、超员、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要求他们写下交通安全承诺书。
随后,民警与该校校长进行交谈,督促校方将学生的违法行为通报学生家长及各班级,引起家长们的重视,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这种“炫技”行为,他们觉得“很酷”。殊不知极易导致交通事故,造成生命危险。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危险因素
一、心理
很多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贪玩及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
二、制动
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较差,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容易导致惨剧发生。
三、速度
学生性格比较冲动,骑车速度很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四、载人
部分学生骑电动车经常搭载同学或朋友,导致车身重量增加,遇到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交通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炫技
部分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交规
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意识
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易酿成惨祸。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目前受疫情影响,不少学生提前放寒假,广大家长们要加强对未成年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管好车辆钥匙,严禁孩子违法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