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事故的死亡率比汽车事故的死亡率要高出不少,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千万要不得!
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行驶时应注意什么呢?这三种违法行为要避免:
01 逆向行驶
多数驾驶人对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构成交通违法不知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切勿以为只有机动车逆行才构成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逆行同样违反交通法律法规!
02 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许多驾驶人认为交通信号灯是限制机动车的,非机动车无需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还有驾驶人认为路口,没有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而只有机动车交通信号灯,所以不构成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经过路口时须观察是否设有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和机动车交通信号灯,遇信号灯为红灯时须停止通行。
03 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车驾驶人要注意观察交通标识,看是否有非机动车道的提醒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如未按照上述规定,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在驾驶过程中,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危险就可能随之来临。
福建交警提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一直是蜀黍重点关注问题,为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强化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希望大家在注重出行便捷的同时,也不要忽视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