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很多家长给孩子配了电动车方便上放学。那么学生可以骑电动车吗?有家长向本报记者咨询该问题。记者采访了福安市交警大队的民警,答案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
按照《宁德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和疾病。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告知其所在学校或者监护人。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无论规定能不能上路,都是为了学生的安全。每到开学季,学生的交通安全就成为交警关注的重点。现在,越来越多学生骑行电动车上放学,然而,由于学生还缺乏足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骑行电动车则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福安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就在8月10日17时,学生刘某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从福安市穆阳镇畲族区工作委员会方向左转弯往景区大道方向行驶时,与由林某驾驶的轿车相碰撞,造成学生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本起事故中学生刘某驾驶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正常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家长做好监督,从源头上禁止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骑行电动车上路。对已年满十六周岁的,骑行电动车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一定要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