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多起电动车被盗案件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房某某被警方抓获。2021年9月20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房某某盗窃案的起诉书,披露了他盗取电动车的细节。
房某某,男,1974年出生,汉族,住牡丹江市爱民区。2020年8月29日因涉嫌盗窃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局东安分局取保候审。
1.2020年8月23日12时30分许,房某某行至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南方商城西北角附近,发现被害人付某某停放在此的红色逐马牌电动车钥匙未拔,遂趁无人注意,将此车启动后骑走。作案后房某某将此车用于自己平时使用,现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发还给付某某。经牡丹江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上述电动车价值1235元。
2.2020年8月26日上午8时30分许,房某某行至牡丹江市东安区六峰湖小区圆圆幼儿园门口附近,发现被害人张某某停放在此的粉色小刀牌电动车,遂趁无人注意,用随身携带的之前盗窃得来的逐马牌电动车钥匙试开此车,启动后将此车骑走。作案后房某某将此车以300元的价格变卖给阳明区某汽配商店,现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发还给张某某。经牡丹江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上述电动车价值1000元。
3.2020年8月28日上午9时40分许,房某某行至牡丹江市东安区百好花园小区门口附近,发现被害人丛某某停放在此的深蓝色格林牌电动车钥匙未拔,遂趁无人注意,将此车启动后骑走。作案后房某某将此车以230元的价格变卖给爱民区某电动车商店,现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发还给丛某某。经牡丹江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上述电动车价值400元。
综上,房某某共实施盗窃犯罪三起,涉案数额共计2635元。赃款已被房某某用于个人挥霍。
经侦查,房某某于2020年8月28日在牡丹江市爱民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牡丹江市精神病防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1.案发时房某某患脑损害和功能紊乱所致精神和行为障碍;2.案发时房某某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房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窃取方式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予刑罚。
房某某案发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系初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房某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