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安青)近日,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赵某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大同市云冈区平旺岗丁字路口闯红灯左转,与同在岗区由西向北绿灯正常左转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中赵某受伤、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立即赶到现场。随后,该大队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认定,赵某驾驶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赵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支队五大队在此提醒:广大的驾驶者在上路行驶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切勿心存侥幸,文明驾驶,平安回家。
[编辑:祁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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