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监督管理,从经销源头杜绝不合格、不达标电动车上路行驶,10日上午,县市场监管局对我县电动车销售及维修门店进行了全面质量检查。
此次行动主要检查我县经销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售电动自行车的铭牌、合格证、3C标识等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有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标准的行为,是否有销售或安装遮阳棚的行为。检查过程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商户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讲解非标电动车和加装遮阳棚上路行驶的危害性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所承担的严重后果,要求经营者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依法依规销售电动车。
本次检查27家电动车经营户,修理店7家,暂扣电动三轮车2台,没收遮阳篷284个,查封电动三轮车钢制篷180个。
(来源:云上阳新 冯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