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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西抚州市民汤女士遇到了一件糟心事。8月26号上午,她开着电动汽车在石抚线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整个过程让她至今都感到后怕。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展坪中队民警 付志林:我们接到两起报案,最开始我们到达的现场是电动汽车追尾小轿车,我们发现电动汽车的尾部也被撞了,我们就怀疑这两起报案是同一起事故。
面对交警的询问,电动汽车的驾驶员汤女士惊恐万分。
电动汽车驾驶员 汤女士:刚过那个抚北大桥,有人撞我车屁股,然后车子失灵一直往前冲,我又撞到前面的车子,我都吓死了 。
随后,民警调取了电动汽车的行车记录仪,发现事发前,车辆在避让停在道路中央的二轮电动车时,遭后方小车追尾。
后方小车司机 邹先生:过了抚北大桥之后,因为前面的车子突然踩刹车,我当时车子跟得比较近,车速也稍微有点快,当时我紧急踩刹车之后,还是在她的车子后面碰了一下,之后她的车子就加速行驶了。她离开了现场之后,我的车停在那里,我就马上报了警。
电动汽车驾驶员 汤女士:我当时死死地握着方向盘,我踩刹车发现刹车没有用,车速一点都没有减,我后面就直接拉了手刹,但车子还是没有一点减速迹象,我实在是很害怕,也怕撞到人 。
8月28日上午,民警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方小车司机邹某驾驶行为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本次事故根本原因,负本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但汤女士认为,车辆失控可能与车辆紧急制动有关。
汤女士告诉记者,这辆电动汽车是她今年年初购买的。目前,汤女士已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投诉车辆存在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