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26日讯?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7月底,东营交警约谈东营点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美团)、哈罗单车、松果出行三家企业,并下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三家企业于9月1日前,为本公司投放到东营市场的电动自行车配备符合技术标准的安全头盔。
经过近一个月的整治,不少共享电动车已经配备了安全头盔,市民在骑行时已经自觉佩戴。
但没有随车配备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车仍旧存在,有的共享电动车虽然有头盔,但个别骑行人员也未能自觉佩戴。
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请各共享电动车企业尽快为共享电动车配备安全头盔,也呼吁广大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