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电动车火灾多发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
应急管理部公布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规施行后
鄂州各地正在严查
8月19日
鄂州消防部门针对
高层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
开出首张罚单
据了解,2021年8月11日,当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葛店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位于葛店开发区一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6栋2单元一楼梯间违规停放一台电动自行车,监督员当场通知车主严某将电动自行车转移至室外。
后期消防监督员在进行复查时,发现严某的电动自行车仍然停放在6栋2单元一楼楼梯间,消防监督员对车主严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针对严某在高层民用建筑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拒不整改的行为,消防监督员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给予严某罚款600元处罚。
“处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葛店大队消防监督员徐金凡说:“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每位业主、使用人都承担着维护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的义务。”
下一步,鄂州消防部门将采取
上门宣讲、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
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全面提高辖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同时依托“N+1”模式
督促指导辖区村居、物业公司
结合实际情况增设充电设施
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
阿消提醒
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楼
电池禁止入户
这不仅是对自己
也是对别人生命的负责
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
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综合:葛店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