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炎热,因为电动车室内充电引发火灾时有发生,其造成的惨烈后果仍历历在目。近日,有市民反映,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大厅一楼竟然停放了数辆电动车,有的正在充电,这一现象违反了《江西省消防条例》。
反映:共青城住建局一楼大厅内停放电动车
近日,市民张先生(化名)反映,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共青城住建局”)一楼大厅内竟然停放了电动车和摩托车,有的甚至在大厅内堂而皇之地充电。“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规定,不得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电动自行车较多的单位和居住小区,应当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张先生表示,电动车停放在大厅内充电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自燃,后果不堪设想。
调查:盖有公章的“情况说明”竟没弄清楚?
8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共青城住建局,在一楼大厅扶梯下面和扶梯口看到4辆电动车、1辆摩托车,其中1辆电动车正在充电。
对此,共青城住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出具了一份加盖公章的“关于共青城巿住建局电梯停用及一楼大厅停放电动车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其中明确表示,一楼存在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经办公室核实,共青城住建局工作人员未在办公场所停放电动车,停放的电动车为周边温馨家园的居民所有,今后该局将加强管理,禁止任何人在办公场所停放车辆。
当记者提出能否提供大厅监控,核实居民身份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单位暂时没有安装录像监控。
“居民推车进办事大厅,门口防疫工作检查人员是否会放行?”记者提出疑问。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防疫工作是上午9时开始,但门卫会提早上班开门,从门卫开门到防疫人员到岗的这段时间内属于无人值守状态。
在无人值守状态,居民是否可以自由出入大厅?其间的防疫工作谁来负责?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之前给出的“情况说明”有误,是他们没有调查清楚,停放电动车人员是他们单位的几个工作人员,其中一人就住在温馨家园,所以问楼下门卫的时候误以为就是周边的居民,“情况说明”也没征询领导的意见就盖了章。
对共青城住建局给出的回应,张先生很不解,单位公章使用有一定的规范流程,既然盖有单位公章,就应当对其内容核实无误,如果用一句“没调查清楚”就敷衍了事,公信力何在?
截至记者发稿前,共青城住建局仍未给出明确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