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8 月 1 日《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以来,深圳交警多渠道开展宣传,并将首周设为执法过渡期,对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市民进行敬告劝导。
8 月 9 日,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深圳交警在全市开展统一行动,对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正式处罚。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手一旦被发现未戴头盔,直接处罚 200 元;市民被发现未戴头盔,交警将进行首次警告,再次被查到也将处罚 200 元。
记者从深圳交警了解到,9 日当天,交警在全市设置 174 个整治点,出动警力 1500 余人次。截至 16 时,开出 69 张不戴头盔的处罚单,1272 张警告单。
现场:骑手佩戴头盔率明显增加,有人被查后仍"找理由"
上午 10 点 40 分许,记者来到福田区深南燕南路路口执法点。此处紧邻华强北商圈,人流量大、交通繁忙,是深圳电动自行车车流量最多的片区之一。午餐时间降至,路上的外卖小哥也多了起来。
很快,一名正等红灯过马路外卖小哥被交警发现没戴头盔的,路面交警随即将他拦下。"我早上才发现头盔被偷,所以就没有戴了。"外卖小哥解释道,自己刚刚接到一个单急着去送,所以没有考虑头盔的事情,对于被交警拦下的原因自己也是心知肚明。最终,交警对该外卖小哥开出 200 元的处罚单,据悉,这也是新规实施以来深圳交警开出的首张不戴头盔处罚单。"我接受处罚,等会儿就去买个新头盔。"该外卖小哥表示。
11 时许,又一名未佩戴头盔的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自行车从马路对面驶来。察觉到有交警执法后,他急忙从送餐箱中取出头盔戴上,表示自己忘记佩戴了。但这个"临时抱佛脚"的行为难逃交警法眼,深圳交警最终依法对其做出 200 元处罚。
11 时 10 分许,一名市民戴着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驶来。乍一看似乎没有任何问题,但该市民走近后,记者才发现其电动自行车上还载着一个没戴头盔的小女孩。该市民表示,家里有给小孩准备头盔,出门时忘了带,并称下次会谨记。交警输入相关信息后,确认该市民此前没有未佩戴头盔被警告的数据,于是对其处以首次警告的处罚。
记者在现场发现,除了忘了带头盔出门等情况,部分市民习惯把头盔放在车筐内、车把上当"配饰";还有部分市民虽然佩戴了头盔,但却未能系好绑带,这些情况都不能使得头盔发挥安全保护的作用,还容易受到处罚。
"头盔作为骑行电动车必备的装备,要做好保管,但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骑车不戴头盔的理由,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福田交警大队民警许坚生在执法现场表示。
普通市民不戴头盔也将被处罚
从深圳交警首日正式执法的路面情况看,记者发现市民戴头盔率有明显提升,特别是快递外卖行业骑手,普遍更加注意。市民的佩戴率也有提高,被查到的市民基本都是就近出门忘记戴的情况。
此外,由于 8 月 9 日是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正式处罚的首日,除了外卖、快递行业的骑手外,普通市民在当天未佩戴头盔仅收到警告单,并未罚款。但值得注意的是,广大市民切忌心存侥幸,市民收到第一次警告单后,执法人员会在系统里记录,当再次被查到时,系统也会自动生成首次被警告的相关信息,即会被直接处罚 200 元。
据悉,接下来,深圳交警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严格执法和广泛宣传,将骑行戴头盔像开车系安全带一样成为骑行习惯。同时,还将通过无人机等方式开展宣传和执法,加强夜间管理。
编辑 冯进容?张克?审读 韩绍俊?审核 范锦桦 曹亮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