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电动车“上楼”顽疾,除了施以严厉的手段惩治外,也要加快完善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楼内停放电动车”最高可罚1万元:8月1日起施行。新京报动新闻出品
文 |? 马小龙
近日,一则“8月起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空间停放电动车,最高罚1万元”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据报道,应急管理部官网近日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显示,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针对电动车进电梯、楼道间停放电动车等现象,早在2018年公安部就曾下发过《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但在现实中,还是会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为图自己方便将电动车停在室内公共空间。今年5月,成都一小区就发生了电动车在电梯内的燃爆事故,最终导致包括一名女婴在内的多人烧伤。
对此,出台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规制的呼吁之声渐强,人们普遍认为要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悲剧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就此去看,此次《规定》的出台,明确了惩处标准,呼应了公众呼声,也契合普遍的公共利益。
此前电动车燃爆事故屡次发生,原因之一是物业管理人员以及居民安全意识淡漠,加之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使然——为给电动车充电方便。
另外,如果细心观察的话就会发现,此类现象在一些年代较久的小区尤为突出,这与很多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缺少室外停车棚以及室外充电设备等因素有关。
因此,要想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除了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与此类行为危害性的宣讲,并辅以严厉的惩治手段外,也要加快完善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5月11日,新京报记者在某小区看到,部分楼道内停放着电动自行车。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摄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的诸多事故表明,安全隐患往往藏在那些容易忽略之处,这就要求,即便是有了室外停车棚、充电设备等基础设施,对其日常监管和维护也不能少。
这并非没有先例。今年5月,江苏南通消防公布的一段视频显示,在一小区的室外停车场,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突然着火,随后发生爆燃。这也表明室外电动车棚充电设备日常维护的重要性。
此外,也要明晰的是,惩处并非目的,仅是手段。新规即将施行,这也将倒逼相关主体抓紧落实责任。相关部门要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有关单位要加紧配套措施的建设,比如在小区设置电动车棚,并在其中设置充电设备等,为居民提供方便。
□马小龙(媒体人)
编辑:徐秋颖??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