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泉州通客户端6月10日讯(东南早报记者林维真)为进一步深化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有效减少电动车类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率,厦门交警思明大队创新推出“共享头盔”举措,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专项治理行动。
思明大队在城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专项劝导行动。行动期间以宣传为主,对未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展开宣传教育,现场与驾驶人签订《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要求驾驶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大队依托道安平台,争取多方支持,创新推出共享头盔,并对共享头盔逐个进行编号。在开展专项劝导行动期间,对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取回头盔的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经过民警的现场教育后,在《承诺书》上登记其身份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并在承诺当日下午(最迟至次日上午10时)将头盔归还至所属辖区中队的基础上,民警会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免费提供“共享头盔”临时使用。
据悉,民警还会对借用归还后的头盔逐个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大家能够放心使用。6月7日首日行动,思明交警共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274人次,借出安全头盔25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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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林维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