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晚,韶关市曲江城区某路段有六名学生模样的儿童同骑一辆共享电动车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经查,这六名“熊孩子”年龄在12岁至13岁之间,当天晚上利用家长手机扫码共享电动车后骑车上路。(5月16日 《广州日报》)
面对如此危险的行为,网友们表示担心并纷纷问责。有网友认为发生类似的事件,主要责任在于家长疏于对孩子的看管。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六人共骑一车违反交通,不能第一时间阻止是交管部门的责任。还有一部分网友认为是共享电车公司的责任,缺少严格的审核机制,导致未成年人也能骑自行车上路。
笔者认为,安全隐患事件的出现是多方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的安全需要多方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才能减少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本身就是一件违法的行为。根据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而六名骑车者的年龄都在12岁至13岁之间,属于违法。视频里,一辆限坐一人的共享电车上居然坐上了六个人,这样的情形让人难以想象,更不敢想象这样一辆严重“超载”的小电车下一秒会带来什么样的悲剧。
公路上路况复杂,未成年人无论在身体上还是心智上都尚未发育成熟,在无法较好控制驾驶车辆和判断路况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酿成悲剧。
事情过后追究责任固然有必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谨防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虽然六人平安无事,交管部门也迅速做出举措,但也给家长、交管部门、共享电车公司敲响了警钟:在维护孩子的交通安全上必须共同发力,才能形成合力的“网”,“兜”住孩子的生命安全。
维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每一个群体的力量都不可缺失。家庭教育对于儿童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该从小就和孩子说明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危险性,遵守交规的必要性,让孩子在潜意识里形成遵守交规和注意交通安全的自觉,并且关心孩子的出行行程;其次,交管部门也应该加强交通监管力度,增加路面上的监管人数,完善监控设施;共享电车公司则应该改进身份认证机制,在电动车启动前通过摄像头或者指纹检测装置确保骑车人的身份,以防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擅自驾驶电动车。
此外,维护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学校应该加强安全和法规教育。同处社会上的我们,在看到交通安全隐患事件发生时也有义务站出来,阻止可能发生的悲剧。
文/蓝键(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