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一段“电瓶车进入电梯后突然起火爆燃”的视频刷爆微信朋友圈。该事件发生在成都成华区丛树家园小区,事件造成电梯内的3名男子、1名女子和1个婴儿都被烧伤。记者调查发现,泉州一些小区也存在居民骑电动车进电梯现象。消防提醒,电动车进楼、入户很危险,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请将电动车停在室外或集中车棚。(泉州晚报记者吴志明 实习生刘鸿霖文/图)
事件:电动车电梯内爆燃五人受伤
从网上热传的电梯监控视频中记者看到,10日晚上7点34分23秒,一长袖白衣男子推着一辆电瓶车进入电梯,画面的左下角是一位抱着孩子的老年妇女,另有两名年轻男子。7点34分34秒,电梯门刚刚关闭,长袖白衣男子发现电瓶车冒出白烟,另外两名男子同时扭头观看。7点34分36秒,仅仅2秒钟后,白烟变成了明火,整个电梯笼罩在火光之中。7点34分37秒,电梯内迅速被火光和浓烟覆盖,已看不清人影。监控视频仅仅7秒钟,还原了电瓶车爆燃的瞬间。据了解,事发后,救护车、消防车到达现场,5名伤者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11日凌晨1时左右,成都市成华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5月10日19时35分许,朱家岭一路8号丛树家园小区9栋1单元1号电梯内发生电瓶车燃烧火情,龙潭政府专职队出动2车10人前往处置,19时50分左右火情被扑灭。据调查了解,现场电梯内造成5人不同程度受伤;起火原因初步认定为电瓶车着火引发,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太让人揪心了”“电瓶车怎么能推进电梯呢?这是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希望大人和小宝贝一切平安。”……许多网友纷纷跟帖评论。近年来,电瓶车自燃的新闻被频频曝出,这起在电梯间自燃的个例更加引起了大众的关注。
调查:入户现象近年大为减少 但仍然存在
上午,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随着各相关部门的教育提醒以及市民安全意识的提高,电动车入户的现象已大幅减少,但在一些小区依然存在。在桥南锦州瑞苑小区,记者来到中控室查看时,从监控视频看到,10点16分,该小区16栋2单元一名男子将电动车推进电梯,到了4楼推出电动车。该小区物业管处理洪经理马上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劝导。她表示,这几年居民骑电动车入户的现象已经大幅减少,但仍时有发生。洪经理说,一旦发现有居民推电动车进电梯,他们会安排人员进行劝导,对于屡教不改的住户,他们会上报派出所,由警方进行批评教育。
洪经理介绍,5月10日了解到“成都电动车电梯内爆燃”的新闻后,他们今天早上便在物业工作群里通知各工作人员转发该新闻对业主进行提醒,同时明确:只要发现电动车入户,中控员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班长并有详细记录,班长接到通知后要核实,核实完通知客服人员先进行协调,如不听劝导可上报消防部门。洪经理说,近年为整治电瓶车入户现象,公司不仅上门劝导、在公告栏张贴告示,还修建了便民充电桩,并在充电桩旁配备了灭火器。“这几天我们会将新闻及相关提醒打印出来,贴到各楼栋的公告栏。”
在桥南海丝景城小区中控室,记者从监控视频看到,10点37分,该小区9栋有一名男子将电动车推进电梯,到一楼后推出电动车。该小区物业管理处杨经理也表示,为了解决电动车充电问题,物业在每栋楼楼下都建有便民充电桩,业主扫码就可以充电,1元钱可充4小时,1.5元钱可充8小时,2元钱则可充12小时。但还是会有业主要推电动车入户,去年有一个业主因此被邻居投诉,物业多次劝导无效后报了警,派出所民警来了,那业主将电动车骑到楼下,但第二天又骑回去了。
杨经理表示,社区对此也很重视,要求物业对小区内有将电动车骑进电梯的业主进行登记造册并跟踪教育。“但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导,有些业主经过劝导改正了,但有些业主依然我行我素。我觉得还是要有具体的处罚措施,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行为。”
而城东金凤屿小区住户刘女士也报料,该小区也发生过电动车与居民争抢电梯的情况。“有些住户把电动车牵进电梯,直接占据了大半位置,电梯间很拥挤,人多时还会堵塞,出入很不方便。”而洛江嘉琳广场一位业主也表示,他们小区也发生过业主骑电动车上楼的现象。至于原因,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因为在小区便民充电桩充电要花钱,有些居民不想花这个钱,就推回家或在楼道充电,有些居民则是担心电动车放在楼下会被盗。
“可以说,把电动车开进电梯,等同于在电梯里埋下一颗不定时炸弹。”采访中,市民张先生坦言。一位网友则建议:应该立法了,禁止电动车进入楼道、电梯和住宅,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对室外存放电瓶车容易被盗,可以增加一个盗窃交通工具罪,加大刑事处罚。
提醒:严禁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停放或为电动车充电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泉州也发生过电动车自燃的事件,线路短路、擅自改装、超出使用年限等是电动车自燃的主要原因。其中,导致线路短路的原因有线路破损、元器件破损、插件脱落和电动车进水等原因。
该负责人提示,市民应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定期保养,严禁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在楼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充电应在室外进行,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尽量在集中充电点进行充电。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作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可在电梯内安装“梯控”装置,来治理电动车上楼现象。近期进入夏日,气温较高,尽量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电动自行车,防止因线路温度过高、电机发热等因素引发电路故障而起火。
记者了解到,2018年初,公安部曾发出通告,明确提出严禁在建筑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机动车道、人行横道、施工地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不准停放电动自行车。同时明确,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将建(构)筑物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设置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根据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集中充电设施,并依法进行规划核实和消防验收。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完善充电等配套设施。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换电设施。
【编辑:张偲】
(作者:记者吴志明 实习生刘鸿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