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夜间,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红棉路与广源路路口设卡开展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23时10分许,执勤队员见到一台电动车逆行而来,在对驾驶员潘某做酒精测试后得知,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55mg/100ml,抽血检验结果为195.1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调查期间,潘某一直有所疑问:“开个电动车,喝两杯酒而已,又不是偷又不是抢,我现在是犯罪了吗?我又没有得罪你,为什么要罚我?要抓我坐牢?”还直言心脏有问题,说自己时间不多了。当执勤民警反问潘某,电动车是否超标,是否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而且明知心脏有问题为何还喝酒时,潘某顿时语塞。
据了解,潘某当晚在自家店铺喝了约3两的红米酒,23时许,潘某准备回家,想着就1公里左右的距离,就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前提下骑电动车逆行回家,途经红棉路时被执勤交警查获。
文字:尹金钟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