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5日讯(通讯员 珠珠 记者 陈咏)1日下午,初中生小明报警称,自己放在高邮一商场附近的电动车被盗。案发后,属地高邮珠湖派出所民警缜密追查,最后惊讶地发现,“盗”取电动车的竟是小明的妈妈。
原来,小明是家里的小儿子,平时比较顽皮,妈妈刘女士在管教儿子方面有些吃力。1日下午,小明告诉妈妈自己与朋友约好一起去玩,随后骑电动车离开家。刘女士为了弄清儿子行踪,骑电动车一路尾随,见小明与朋友骑车到一商场附近,小明和朋友将车停在路边后去商场内吃饭。刘女士将自己的电动车放在一旁,用小明的电动车的备用钥匙打开电动车后骑回家中,后又步行回到商场将自己的车骑回家。小明与朋友吃完晚饭,取车时发现电动车不见了,遂报警求助。
警方经过追查,于2日上午确定“偷”车人住址,警方这时惊讶地发现,偷车人竟然是小明的妈妈刘女士。后经刘女士再三解释,小明正处于青春期,比较叛逆,经常不听家长劝说外出玩耍,刘女士就想到了将小明的电动车没收。她认为,没了交通工具,小明就无法与朋友一起骑车出去玩,就会在家中学习,这才有了“偷车”的举动。民警对刘女士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诉她管教孩子要用正确的方式方法,不然不仅起不到教育孩子的作用,还会给孩子树立不好的榜样形象。